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

愛,可以這樣

認識一位女性朋友,見證著她與男朋友相戀,最後終於步進教堂,在眾多親友歡呼見證下,在天主前許諾附託終身給對方.

多年來,女的說因為與母親感情很好,不欲跟她分開,於是,男的只好搬到女的娘家附近,女的只會每星期數天回'家'睡.

每次有爭執,總是女的所持的,才是'道理',男的總要是第一個道歉.

女的大部份決定,男的也不敢不從和反對,這包括她轉工,一個人跑了去旅行.

女的總嫌男的做得不好,但卻從不能清楚的說,他有什麼不對.

後來,女的暗戀另一位男士,開始更加疏遠丈夫,愈數愈多有關他的不對.不單對丈夫說,還不斷在朋友前埋怨,那不單止是生活上的鎖鎖碎碎,甚至投訴丈夫的性方面不像她的前度一樣能令她滿足.我實在是覺得有點過份!

問她為何結婚,她說,因為想在樣子還可以的時候,有一個世紀夢幻婚禮.

問她會否覺得在天主前發誓愛對方,卻又容許自己暗戀另一個人是有問題;假如別人真的跟自己戀上,那便有機會一錯再錯.她說,那刻的發誓是在自己沒有想清楚的情況下做的.

唔係嘛?! 咁大個人,神父問你Will you marry him? 你聽住人問,仲答:Yes, I do. 而家話當時冇諗清楚,癡線ge 咩,你真係當天主冇到?!

已接近三年了,他們仍沒有正式的住在一起,她仍不時投訴,不時埋怨.

丈夫仍沒有離棄她,還厚著臉,叫女的身邊的好友不要離棄她,因為她很需要朋友.

愛,原來可以這樣包容,可以這樣徹底.

天主,我願把這對朋友交托到您手中,請您親自帶領.

這是一首曾經與他們合作練過的歌,也用在他們的婚禮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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